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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最新消息-轉知:有關中小學聘任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,比照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」規定,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,請參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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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苗栗縣政府112年10月30日府教務字第1120239381號函辦理。



相關檔案

1121030縣府函代理教師於代理期間死亡,比照發給遺族撫慰金及殮葬補助費.pdf
0239381_1121024教育部函-代理教師比照約僱人員發給遺族撫慰金和殮葬補助費.pdf
0239381_1121006行政院函-代理教師比照約僱人員發給遺族撫慰金和殮葬補助費.pdf


發布時間: 2023-11-09 09:15:35
發布單位: 五穀國小人事室


苗栗縣公館鄉五谷村260號 電話:037-226731
最後更新時間:2024-05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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