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導處最新消息-轉知:112年度「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及相關推薦表件」乙份,鼓勵推派符合資格者參加初選並依說明辦理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18356號函辦理。
二、每校以推派一員為原則,並於112年4月7日(星期五)前函送推薦表、推薦人相關資料及校(園)內遴選過程(含會議紀錄)等資料至本府教育處特教科辦理後續初選事宜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三、需函送之相關資料如下,請掃描為PDF並燒錄光碟提供:
送件資料檢核表。
(一)核章後之推薦表正本。
(二)具體優良事蹟佐證資料(至多不超過30頁)。
(三)教師證、聘書、服務年資證明等相關資料。
(四)遴選過程資料(包括會議紀錄)。
四、被推薦者資料,無論是否入選,其推薦表列入教育部備查資料,其餘資料於公開表揚2個月後退還;被推薦當選者,未經校內公開方式遴選或資料不實,經查屬實者,除繳回獎狀及獎座外,相關人員視情節予以議處。
五、檢附「教育部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實施要點」、「教育部112年度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推薦表」、「教育部112年度表揚優良特殊教育人員送件資料檢核表」各乙份。
發布時間: |
2023-03-08 16:00:44 |
發布單位: |
五穀國小教導處 |